发布日期:2023-04-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校历安排,现将“五一”劳动节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4月23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
5月6日(星期六)上5月3日(星期三)的课;
请相关教师做好相应教学调整。
教务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