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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珠城职院发〔2025〕43号),现将2025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2025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原则上为符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2025级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不含艺术类、中高三二分段、自主招生(中职生源)、现代学徒制等学生)。

二、转专业要求

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三、转专业流程

(一)拟接收人数: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初核(12月15日—12月19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到现所属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登记,提交《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各转出二级学院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及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12月22日前将资格初审合格学生的《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转出二级学院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提交教务处温老师处。

二级学院

联系人

办公室地点

办公电话

人工智能学院

黄老师

格力楼6420

7225950

机电工程学院

龙老师

新工科楼 B605

7225958

新能源学院

解老师

新工科楼B304

7253848

经济管理学院

丁老师

明德楼4111

7253766

旅游管理学院

陈老师

致远楼505

7253633

人文学院

卞老师

博雅楼312

7253804

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报名地点

(三)报名资格复核(12月23日—12月26日):教务处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及转专业相关制度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后公布可参加转专业考核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考核(12月29日—12月31日):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带好学生证、身份证按时前往拟转入专业安排的考核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相关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4日前上报《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至教务处温老师处。

(五)确定转专业名单(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20日):教务处汇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呈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公示,公示期满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申请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名单。

(六)办理转专业时间(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3日):教务处将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对应的《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移交转入二级学院,由转入二级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

(七)新专业报到(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申请成功转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所在班级开展学习,各转出二级学院同时将获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成绩等档案材料移交转入二级学院。

四、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工作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新生转专业工作在第一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进行。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一次转专业,转专业申请经学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

(三)在获学校批准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坚持学习,否则以旷课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学生的引导工作,避免学生盲目选择。同时成立由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的专家组(不少于3人),通过笔试或面试方式对拟转入学生(含本院内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转完专业后的班级与学校现有班级情况原则上一致,不增减班级数。

转专业考核相关过程性材料(含转专业工作方案、签到表、评分表、成绩登记表等,签字盖章扫描版)于2026年1月8日前OA报送教务处备案,纸质版由各二级学院做好存档。

(五)所有转专业学生均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予毕业。

(六)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受理有关申诉和举报。

业务咨询电话:7253157、7253291;

申诉举报电话:7253945。





                                   教务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