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末,我校有学生林锐熙、付新月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珠城职教务〔2022〕6号)第二十条规定,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各级审批,拟同意林锐熙、付新月退学。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二级学院 |
1 | 24460305056 | 林锐熙 | 24机器人②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22560205016 | 付新月 | 22新闻① | 人文学院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到校复议。否则,公示结束按退学处理并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公 示 期:2025年7月11日-7月17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7253291
教务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