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初,我校有学生袁野、张成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珠城职教务〔2022〕6号)第二十条规定,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各级审批,拟同意袁野、张成退学。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二级学院 |
1 | 24510201004 | 袁野 | 24计应②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24460702077 | 张成 | 24汽车① | 新能源学院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结束前到校复议。否则,公示结束按退学处理并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公 示 期:2025年9月10日-9月16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7253291
教务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