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宣传、交流、推广我校优秀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经验,并结合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决定开展我校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报送
(一)项目范围:
1.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工作举措与实践项目;
3.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4.陶冶道德情操、丰富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成果;
5.促进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营造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活动和经验;
6.创新运用网络新媒体,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新成果、新载体;
7.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
申报成果应是实践时间长、师生参与面广、主题健康向上、教育效果显著的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在我校前两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展示活动中获奖项目不再推选。
(二)申报数量:各单位限报2项,各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项。
(三)申报材料:申报成果需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每项成果提供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并附上图片3-5张。申报成果材料应包含工作目标、理念与思路,实施过程与方法、工作成效及评价,工作经验及推广条件等内容。切忌以工作总结材料替代。
(四)报送方式: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职教所。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余立衡,电话:7253176,邮箱:17442973@qq.com)。
二、奖项评选
1.此项活动以学校名义开展,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项。
2.此项活动作为报送省教育厅校园文化优秀成果的校内初评,2项成果将以学校名义上报参评。
3.成立评选专家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
4.活动成果在评选之后将进行提炼汇总,编辑我校校园文化成果宣传册,并组织宣传推广。
附件: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
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