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考试的相关事项及相关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具体见附件。
二、报到及审核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珠海开放大学B104会议室。
(二)所需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及原件供审核: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格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 佐证材料:身份证、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最高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201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提供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原件请按顺序排放好后交给工作人员审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三、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1.时间:2018年7月1日上午9:30;
2.地点:珠海开放大学B102会议室。
四、体检人选确定
(一)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7月1日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二)体检时间:2018年7月2日8:30(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社会工作专业带头人(代码01)、游艇内饰设计专业带头人(代码02)、船舶与海洋工程技术骨干教师(代码03)等三个岗位因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取消招考。
(二)招聘考核的相关信息请关注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zhcpt.edu.cn/ )。
(三)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作废。
(四)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五)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六)考生参加考核的交通、体检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高老师,联系电话:0756-7253030。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