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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收费公示及投诉方式

2019年12月12日 16:37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收费的透明度,强化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我校收费工作,现按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精神执行我校各类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学费标准公示表

学科门类

专 业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批准收费文号

备 注

文科类

会计

5250

元/生.学年

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

1、收费项目为高等职业院校高职类专业;
    2、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的有关精神执行;
    3、专业每年有新增或调整的以教育部公布的学科门科归类为准收费。

市场营销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电子商务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物流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跨境电子商务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旅游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行政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学前教育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报关与国际货运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酒店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国际贸易实务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证券与期货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社会工作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文秘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工商企业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商务英语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商务日语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汽车营销与服务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商务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会展策划与管理

5250

元/生.学年

同上

其他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电气自动化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计算机网络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数控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机电一体化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应用化工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药品生产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游艇设计与制造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港口与航运管理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空中乘务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船舶机械工程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数字展示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工业机器人技术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6410

元/生.学年

同上

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

环境艺术设计

10000

元/生.学年

同上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10000

元/生.学年

同上

产品艺术设计

10000

元/生.学年

同上

艺术设计

10000

元/生.学年

同上

新闻采编与制作

10000

元/生.学年

同上

 

 

 

 

 

 

 

二、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公示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批准收费文号

备 注

1

住宿费:一级公寓

1200

元/生.学年

粤价〔2004〕128号
    粤发改价格函〔2018〕4709号 

 

2

二级公寓(Ⅰ)

850

元/生.学年

 

3

二级公寓(Ⅱ)

750

元/生.学年

 

 

 

 

 

 

 

 

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表

 

序号

收费类别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批准收费文号

备 注

1

代收费项目

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210

元/生.学年

珠医保[2020]32号

根据有关文件代收费

2

服务性收费

学生证

3

 

粤价〔2008〕150号

对申请补领的学生收取

3

热水费(立方)

22

 

对超额用热水的学生收取

4

校园一卡通

15

 

粤价[2013]93号

对申请额外补领校园一卡通的学生收取

 

 

 

 

 

 

 

四、投诉方式:


 1、广东省物价局监督投诉电话:12358
 2、珠海城职院纪检监察审计处投诉电话:7253315  

 

  • 附件【收费公示.docx】已下载

上一条: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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