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职组干〔2019〕21号
关于范海英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范海英任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免去其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岗位七级职员)职务。
党委组织部
2019年6月6日
中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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