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职组干〔2019〕44 号
关于李民英免职的通知
各单位:
因机构调整,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李民英交流合作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自然免除,保留其校内管理八级职员待遇。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0日
中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0月 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王新桥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陈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 邮编:51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