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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年度检查评分细则

时间:2025-07-04 11:54:124  作者:团委  点击:

一、组织建设和管理(53分)

)注册情况

1.学生社团是否在每学期初按规定时间注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社团信息成员登记表;(2分)      

2.注册登记表是否认真填写完整(包括社团成员名单、指导老师职务职称及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意见等相关内容)。(2分)  

)指导老师

1.学生社团是否有固定的指导老师;(2分)

2.指导老师能在社团运作中发挥良好作用。(8分)

)机构设置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在四个基本部门的基础上,能否根据社团自身的发展需要,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各部门能否履行其职责。(3分)

)章程

1.学生社团是否有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章程主旨明确,内容完整,格式正确;(2分)        

2.学生社团的相关工作能否严格按照自身社团章程进行。(2分)

)社团干部队伍建设

学生社团干部成员是否具有较高的素质,工作是否认真负责,学习成绩是否良好。主要成员有补考或重修现象,一人一科扣一分,扣完为止;主要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的,一人一次扣一分,扣完为止。(4分)

)社团工作计划和总结

1.学生社团是否在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且得到绝大部分社团成员的认可,并在实际工作当中对工作计划的执行力度大;(5分)

2.学生社团每学期末能否做好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学生社团管理部。(1分)

)社团资料管理

1.学生社团有无完整的内部档案和资料,包括活动策划和总结、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2分)

2.有无详细完整的社员资料。(2分)

)社员招收情况

1.学生社团招新前能否向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递交书面申请,校团委审批后进行;(2分)

2.学生社团招新是否合理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校团委的要求进行;(2分)

3.学生社团招新后能否向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递交书面总结。(2分)

)社团换届情况

1.学生社团换届前能否向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递交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批后进行;(2分)

2.学生社团换届是否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校团委的要求进行;(2分)

3.学生社团换届后能否及时向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递交书面总结,并在一周内将名单向会员公布。(2分)

)会员维权情况

1.学生社团能否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会员大会,少一次扣一分;(3分)

2.学生社团会员是否充分享有其合法权利,社团活动能否及时通知所有会员,对会员的意见能否及时做出反馈。(3分)

二、财务工作(12分)

)财务管理

1.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情况是否良好,是否有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分)

2.学生社团活动预算、结算是否合理,有无出现财务问题;(2分)

3.学生社团有无专门的财务人员,能否根据实际情况对财务进行合理安排、统筹分配,有无铺张浪费现象;(2分)

4.学生社团财务是否公开,是否及时向业务指导单位(挂靠单位)(或所在学院团委)汇报财务状况。(2分)

)财务文件

学生是否有完整的社团财务资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社团账本、学期财务工作计划、固定资产登记表,且记录是否清晰、详实。(4分)

三、社团活动(35分)

)活动宣传情况

1.学生社团活动有详细的宣传资料,宣传质量高,目的明确,宣传力度大,范围广;(2分)

2.学生社团活动海报的张贴、海报板及喷绘的摆放、横幅的悬挂规范;(2分)

3.学生社团活动宣传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5分)

)活动策划和总结

1.学生社团活动策划合理,流程清晰,且可行性强;(2分)

2.学生社团活动后能否及时做好总结。(2分)

)活动开展情况

1.学生社团活动有计划,分工明确,每个月至少面向社团成员或全校学生开展1次及以上的活动;(16分)

2.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创新性,突出本社团特色,社团成员参与热情高,活动效果良好,得到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同。6分)

四、附加奖惩情况(在基础分上加分或扣分,总分不超过100分)

)奖励制度

1.学生社团在各项比赛中获奖的,按国家、省、市、校四个等级分别加10、7、5、3分;在不同等级的同一比赛中获奖的以最高级加分,不同比赛获奖的累积加分;

2.学生社团年度举办校内外活动超过40场次的加10分,30-40场次的加7分,20-30场次的加5分,10-20场次的加3分;

3.社团活动受媒体正面报道的给予加分,如各社团的报道或文章被学校官微、官网录用的加3分,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录用的,每篇加5分;社团活动在校团委《城职青年》微信公众号被宣传加1分;

4.社团活动使用青年之声进行活动发布、签到、签退、评论按2分/次奖励;

5.被评为十佳社团/精品社团的加10分(重复不加分)

)惩罚制度

1.社团骨干成员受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5分;社团负责人受校级、院级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5、10分;社团负责人有补考或重修现象的,扣5分;

2.社团出现财务问题的,视情节轻重,扣5~10分;

3.社团在校园内举办涉及商业性质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扣10分;

4.社团出现管理混乱,长期不开展工作,不服从学校管理的,视情节严重性扣10分及以上

5.违反学生社团管理负面清单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