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卫处(新)
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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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安全维稳、消防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校园基本建设工作。 

(二)负责疾病防控、学生医疗保险、新生和教职工体检工作,开展师生健康教育。

(三)负责学校后勤综合服务业务、校园设施维护、校园改造维修工程,水电运行及能源管理。

(四)负责学校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膳食保障和商业经营的监控与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物业公司。

 (六)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下设管理科、保卫科、规划建设科3个科室。

 

校园管理科工作职责

1.协助处室草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转送、催办和存档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档案和卡片,做好各种业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按上级要求统计填写各类报表。

4.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处内印签管理。

6.负责学校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膳食保障和商业经营的监控与管理。

7.负责学校后勤综合服务业务、校园设施维护、校园改造修缮工程、水电运行和能源管理。

8.负责疾病防控、学生医疗保险、新生和教职工体检工作,开展师生健康教育。

9.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空调、家具、窗帘等事务的统计、申报、采购、合同办理、实施、验收、报账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科工作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各二级学校、处室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督促各二级学校、处室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治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3.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调查处理学校内部治安问题,教育处理各类违纪人员。

4.根据《消防法》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学校全方位消防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负责学校消防设施、消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管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和处理各类车辆违章行为以及交通事故纠纷。

6.做好门卫管理和校园治安巡逻工作。负责校园环境安全文明综合治理检查与考评工作。

7.做好防汛、防台、防震、抗灾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建设科(基建办)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建总体规划方案;按照学校确定的校园规划方案,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建审批等手续。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完善更新基建工作运行机制。

3.负责学校土地管理,用地手续、办证归档、建设规划等工作。

4.负责协助代建单位完成政府投资新建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协助配合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料归档、产权办证等工作。

5.负责校园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修缮工作,汇总修缮项目、预算审核、前期招标、施工管理、结算支付等工作。

6.负责基建项目的数据统计和基建财务相关事务办理;负责基建档案的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向市建筑档案馆或学校档案室移交基建档案。

7.负责协调处理市政与学校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业务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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