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通知》(珠医保〔2023〕62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生医疗保障待遇,现将我校大学生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每人每年缴纳380元
备注:2024届毕业生可选择扣缴2024年上半年的保费(190元),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了利于毕业后就业前的待遇衔接,建议准毕业生选择扣缴次年全年的保费。
二、缴费及医保信息收集时间
(1)缴费时间:2023年9月20日前
(2)医保信息收集时间:2023年9月22日前
三、缴费方式
关注“珠海城职院计划财务处”公众号进行自助缴费
四、参保流程
(1)9月中下旬,计划财务处及时将已缴医保费的学生名单提供给各学院,各学院、学工部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确定学生未缴费原因,避免漏保。
(2)2023年9月22日前,各学院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已缴医保费的学生名单,收集学生医保信息,汇总《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信息收集表》提交至后勤保卫处。
(3)后勤保卫处及时对各学院学生医保信息进行整理,按实际缴费人数向医保平台上传参保学生名单进行医保申报,完成全校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代收、缴费工作。
(4)后勤保卫处及时反馈参保失败的学生名单至各学院,持续性跟进2024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2024年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共同做好学生参保工作。
(二)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在外实习等),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并通知到家长,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三)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四)我校学生统一在校办理参保缴费,学生自行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主动放弃参保学生需提交《学生不参保确认书》,写清楚不参保的缘由,由本人手写签名,家长及辅导员签名确认,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后勤保卫处(行政楼1404办公室)。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方式:0756-7253706
后勤保卫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