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2023级新生缴费说明

发布时间:2023-07-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3级新同学:

欢迎大家成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新学子!为了方便同学们到校报到缴纳各项费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缴费项目

1、非税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

2、代收代支费用:大学生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体检费。

二、缴费时间:

1、学费、医保费:在新生报到三天前完成缴费;

2、体检费:体检当天缴费;

3、住宿费:到校入住后,根据实际入住的宿舍标准,在收到缴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缴费。

三、缴费方式

1、学费、住宿费和医保费:通过微信缴费。需搜索关注“珠海城职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微信完成缴费(详见附件2新生微信缴费操作指引》);

2、体检费:体检当天(报到的第二天)到体检交费处个人交费(支持使用微信、支付宝、现金),体检费由体检医院直接执收。

四、学费和住宿费电子发票获取方式

学费、住宿费属于非税收入,款项由学校代收后于次月缴入市财政局的财政专户,需要下载电子发票的请于缴费后的次月15号后到“广东省财政电子缴款书查验平台”自行下载(详见附件3《电子票据操作指引》)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符合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先不缴交学费,报到当天持相关凭证到学校“绿色通道”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到。走绿色通道的同学须报到后一周内联系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办理资助申请手续。

1、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凭贷款回执办理;

2、持有珠海“低保证”的同学,凭“低保证”办理;

3、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学生,凭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办理;

4、孤残、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其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家庭的学生持相关证明办理。

六、关于欠缴学费和住宿费的处理规定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珠城职院教务(202111 号)文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予注册学籍。对于未注册的学生,教务处不予安排教学环节。超过规定时间未注册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已缴齐费用的同学报到当天可直接到二级学院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

2、报到当天未提前完成缴费且不符合第五点特殊情况的同学需自行完成缴费或移步至学生事务大厅的“财务收费窗口”现场完成缴费后到二级学院报到。


附件:12023级学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2、新生微信缴费操作指引

3、电子票据获取操作指引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3629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赖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