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凭证:课题卡复印件(如有)、会议通知、会议签到表、劳务费发放表、请示、呈批表、发票、清单、刷卡小票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2、报销要求:科研经费支出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1)与课题相关的调研差旅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不另行报销通讯费,报销时需提供课题调研差旅费情况说明;
(2)购买课题资料耗材,应与课题内容相关,附购买发票、清单和刷卡小票;
(3)原则上不可用课题经费购置仪器设备,但课题研究工作确需的辅助设备(如计算机、扫描仪等),而所在部门没有配置的,经教学科研处和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科研经费购买,但必须按照政府和学校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资产所有权归学校,并列入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4)课题负责人报销课题费用时,必须同时提供课题卡,院部课题需经立项部门审核,成教学院及中职部课题需经成教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发票必须由课题负责人和证明人背签。
(5)需赴国(境)外调研者,遵照珠海市和学校关于公务出国出境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报销时须提供调研报告、会议总结或研究成果等。
3、特别提醒(科研合同和资产的报销)
报销有采购合同的支出,包括入资产的和不入资产的,需在“日常、科研资产&采购合同业务”模块中填报;报销有入资产但无合同及非采购合同类支出需在“资产新增-日常、科研非合同类”模板中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