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始凭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误餐费补助审批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误餐费补助发放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内工作餐审批表》、有效餐饮发票(如有)、刷卡小票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2、报销标准
(1)有餐饮发票的市内工作误餐费标准为50元/人/餐,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内工作餐审批表》;
(2)无餐饮发票的,误餐部门可申请补助,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误餐费补助审批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误餐费补助发放表》,误餐费标准为30元/人/餐。
(3)寒暑假加班工作误餐,有发票的按工作餐50元/人/餐标准报销,无发票的可按30元/人/餐的误餐标准申请补助。
3、市内误餐不属于接待费的支出范围,报销时可从公用经费等相关指标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