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费用

发布时间:2020-10-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报销因公赴港、澳相关费用的,应提供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持证人信息页和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其中报销出境学习、培训费时,还应出具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及《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各单位应严格按任务审批事项和开支标准实报实销。当天一次或多次往返的,香港为每人补助港币400元,澳门为每人港币200元;未当天往返的,包干补助金额为每人每天港币800元乘以过夜天数。    

出国费用标准视目的地不同实行不同标准,办理时按照财政部、外交部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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