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会议费(2023年更新)

发布时间:2023-05-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原始凭证:会议请示和方案、呈批表、会议通知、日程安排表、会议签到表、租赁和餐饮发票及其他有关文件等。

2、报销标准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以及会议场地及设备租金、文件资料印刷、医药费、举办单位统一安排的交通支出等其他费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340

130

80

550


3、其他要求

(1)会期不超过半天,与会人员不超过100人;会议工作人员应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会议所在地的代表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也不发放任何费用。

(2)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本单位报销。

(3)各类会议一律不发放纪念品。

(4)《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第六条“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和第七条“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的规定。

(5)《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珠财〔201853号)第二十条“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回单位报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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