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因公赴港、澳相关费用的,应提供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持证人信息页和出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其中报销出境学习、培训费时,还应出具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及《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
各单位应严格按任务审批事项和最新开支标准实报实销。
出国费用标准视目的地不同实行不同标准,办理时按照财政部、外交部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