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02 09:56:26 点击:
经学院研究通过,拟推荐熊俊超同志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8日-12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反映,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人:叶春霞; 联系电话:7253315;传真:7253030。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3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邮编:519000
© 2021-202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人事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