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和创业项目补贴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住房补贴及补充养老保险等补贴项目。现将我院5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三级)”申请补贴项目公示如下:
一、申请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4人)
(一)刘向阳,所申报项目《珠海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项目》已立项,并担任主要研发人员;
(二)金焕,所申报项目《华南地区港口煤炭集疏运协同创新》、《基于港珠澳跨境物流需求的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开发的研究与实践》已立项,并担任主要研发人员;
(三)吴成钢,所申报项目《珠海市海洋开发与港澳流动渔民群体经营生产研究》已立项,并担任主要研发人员;
(四)王丽,所申报项目《基于网络个人空间的学习领航与就业导向系统的研究》已立项,并担任主要研发人员。
二、申请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待遇(1人)
金焕,及其配偶李学哲、子女在珠海没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现申请高层次人才(三级)租房补贴。
三、申请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保险(5人)
刘向阳、金焕、吴成钢、王丽、白立强等5人符合《珠海市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定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中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现申请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保险。
公示时间:2014年10月9日-16日。
若对以上人员申报项目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院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叶春霞
联系电话:7253315
组织人事与纪检监察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