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珠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珠人社〔2010〕141号)、《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2〕72号)及《关于调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和珠海广播电视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进在编教职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新进在编的教职人员。
二、申报时间:9月15日、11月15日。
三、实施内容及原则
(一)聘用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实施;
(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截止时间按材料上报当月计算;
(三)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细分等级原则上逐级晋升。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副高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4年、中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3年,初级(十一至十二级)内部细分等级之间岗位聘期满2年,原则上才能晋升岗位等级。
(四)聘用工作按学院岗位设置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以评聘时间的先后为序。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通知。通知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协助其完成材料填报及单位内部审核工作。
(二)申请聘用。需申报岗位的教职人员,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考评小组审核。各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工作,将《岗位申报表》和《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于申报时间前交组织人事处汇总。
(三)资格审核。学院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公示。学院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进行认定。具体聘用结果以市人社局审批结果为准,工资在聘用后次月兑现。
(五)签约上岗。待市人社局认定后,学院将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合同为期3年。
五、注意事项
(一)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必须本人签字。
(二)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晋升和初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规定提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聘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5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免考条件依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5〕207号)文件中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三)如有转评情况,任职年限可从转评前的资格取得时间开始计算。
联系人:黎茵,联系电话:7253030、7253199。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