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8〕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千百十”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遴选确定的“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第八批校级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期满考核主要对照培养协议内容和培养目标,考核培养对象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学术梯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取得的突破或创新成果。期满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 个人填写总结报告。期满考核对象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期满总结表》(附件3-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情况表》(附件3-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成果统计表》(附件3-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自评情况表》(附件4)。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课题需提供佐证,论文只需提供封面和目录复印件),并提交各院部。
(二) 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考核对象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初步的审核结果,报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
(三) 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培养对象提交的材料,对培养对象期满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和考核等级。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院部汇总本部门考核对象相关材料,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16点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1. 第八批“千百十”校级人才培养对象名单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千百十”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标准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3-1.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期满总结表
3-2.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情况表(个人填写,部门汇总,只交电子版)
3-3. 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成果统计表(个人填写,部门汇总,只交电子版)
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自评情况表(个人填写,部门汇总,只交电子版)
人事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