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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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骨干教师遴选 及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4 11:43:58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珠城职院〔2016〕75号)(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做好骨干教师遴选及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

 骨干教师申报人需符合《办法》(见附件1)中所列遴选条件。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向所在部门提交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佐证只需复印封面和目录)。

 2.材料审核。申报人员须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的申报条件并展示近3-5年的教学与科研成果;所在部门确定推荐人选,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对候选人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聘任。

二、骨干教师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聘任期满的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4)。

(二)考核期限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材料整理。考核对象填报相应的聘期考核表(附件5、6)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佐证只需复印封面和目录)报所在院部初审。

 2.材料审核。考核对象须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聘期内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各院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对续聘人选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聘任。

三、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人须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或续聘人选后,于12月27日上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

4.聘任期满骨干教师名单

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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