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关于办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增外聘教师聘用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8-01-16 15:42:40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珠城职〔2017〕7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办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增外聘教师聘用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聘教师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聘教师个人身份证、珠海市工商银行卡(非珠海市工行卡不能发放工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以及职称证等个人资料;

(二)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三)任职证明原件;

(四)教学任务书;

(五)特聘岗位兼职教师除需提供上述五项基本材料外,另需提供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盖公章。

二、具体要求

(一)根据示范校验收要求,企业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课时总数占专业课课时总数比例不低于40%,示范专业不低于50%。各院部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珠城职〔2017〕71号)的规定聘请符合聘任条件的外聘教师,并使专兼职教师比例及课时量达到示范校验收要求。

(二)特聘岗位兼职教师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详见本《办法》相关要求。特聘岗位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一学年不超过216学时。

(三)外聘教师聘任级别及计酬标准、教学工作量要求、培训要求、考核及聘期要求详见本《办法》要求。

(四)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外聘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的外聘教师不用重复办理聘任手续。

(五)各院部于3月20日16:00前,将新增外聘教师齐全的个人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逾期及材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六)外聘教师聘用协议由各院部行政秘书按本通知附件中的协议模板统一打印。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7253031。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2017修订)》(珠城职〔2017〕71号)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新增外聘教师信息汇总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4.任职证明(模板)

      5.外聘教师协议(校外兼课或兼职教师)

      6.外聘教师协议(校外实习指导教师)

      7.特聘岗位兼职教师协议

      8.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月16日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邮编:519000

© 2021-202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人事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