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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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骨干教师遴选及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12 11:36:27 点击:

各单位:

为加快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珠城职院〔2016〕75号)(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做好骨干教师遴选及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

骨干教师申报人需符合《办法》中所列遴选条件。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者向所在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佐证只需复印封面和目录)

2.材料审核。申报人员须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的申报条件并展示近3-5年的教学与科研成果;所在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在本部门公示7天后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术委员会讨论表决确定骨干教师候选人。对候选人公示七天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聘任。

二、骨干教师聘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

聘任期满的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3)。

(二)考核期限

2014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

(三)考核程序

1.自评材料整理。考核对象填报聘期考核表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论文佐证只需复印封面和目录)报所在院部初审。

2.材料审核。考核对象须在本部门述职,介绍本人聘期内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各院部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在本部门公示7天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学科研处审核材料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3.学术委员会审定。学术委员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考核合格给予续聘。对续聘人选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由学院发文聘任。

三、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人须于5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部门,各部门确定推荐人选或续聘人选并公示7天后,于5月2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7253031。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

3.聘任期满骨干教师名单

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5.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聘期考核汇总表

6.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遴选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12日

  • 附件【附件1-6(1).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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