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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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11-09 11:42:21 点击:

成教学院,各院系部、处室: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给你们。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已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教职工。

 

二、实施内容及原则:根据《通知》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截止时间按20111231日计算,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已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满8年、中级岗位聘满6年的人员可越级聘用,即副高级可聘到5级、中级可聘到8级岗位。此次《通知》事项是上次岗位设置政策工作的延续,建议相关工作原则仍以上次政策中的原则执行,并以评聘时间的先后为序。

 

201211日起,除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细分等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即聘用历史年限清零

 

三、实施步骤:

 

通知宣传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工作重要,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逾期申报则无法受理。

 

需重新申报岗位的教职工,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报所在单位考评小组审核。各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将《岗位申报表》和《岗位申报汇总表》交组织人事监察处汇总报学院考评小组评审。学院考评小组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审批后上报市人社局。具体聘任结果以市人社局审批结果为准,工资在聘任后次月兑现。

 

为更有效的使用职数空缺,聘任工作采取分段上报审批形式,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1.1031日前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0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12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2.11月内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1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13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3.12月内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2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21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备注:期间取得职称且满足聘任条件的,可同时申报。

 

 

附件:1.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点击打开链接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汇总表

 

 

 

 

 

 

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聘任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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