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学院,各院系部、处室: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给你们。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已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在编教职工。
二、实施内容及原则:根据《通知》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年限截止时间按2011年12月31日计算,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已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满8年、中级岗位聘满6年的人员可越级聘用,即副高级可聘到5级、中级可聘到8级岗位。此次《通知》事项是上次岗位设置政策工作的延续,建议相关工作原则仍以上次政策中的原则执行,并以评聘时间的先后为序。
从2012年1月1日起,除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内部细分等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即聘用历史年限清零。
三、实施步骤:
通知宣传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工作重要,请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每位教职工,逾期申报则无法受理。
需重新申报岗位的教职工,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报所在单位考评小组审核。各单位完成内部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将《岗位申报表》和《岗位申报汇总表》交组织人事监察处汇总报学院考评小组评审。学院考评小组根据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审批后上报市人社局。具体聘任结果以市人社局审批结果为准,工资在聘任后次月兑现。
为更有效的使用职数空缺,聘任工作采取分段上报审批形式,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1.在10月31日前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0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1月2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2.在11月内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1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1月3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3.在12月内聘满年限的人员,按12月份申报,各部门在12月10日前将材料汇总至组织人事监察处;
备注:期间取得职称且满足聘任条件的,可同时申报。
附件:1.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社〔2011〕277号)(点击打开链接)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表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聘任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