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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2021年10月09日 10:28  点击:[]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珠城职院发〔202177

  

                   目 录

 

一、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二、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1

三、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3

四、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15

五、学生宿舍水电费收缴办法………………………………………………  18

六、温馨提示

1.校园生活提示(新生必读)……………………………………………… 19

2.学生宿舍安全提示…………………………………………………………… 25

附一、常用联系电话…………………………………………………………… 27

附二、宿舍防火“十不”规定 ……………………………………………  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素质提升的重要场所,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创建一个文明、安静、舒适、整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和维护学生根本利益,培养学生优良的学风、高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三条  实施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统筹管理,学生工作部(处)是组织协调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宿舍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宿管部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事务工作:包括床位分配计划、设施维护和维修,防火防盗、清洁卫生、纪律管理、收费管理等。

第四条  物业公司宿管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实行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五条  学生入学时,凭入学通知书缴纳住宿费用,凭缴费收据到物业公司宿管部办理住宿手续。

第六条  学生住宿由后勤保卫处负责统一安排,住宿生根据所安排的宿舍和相应的床位对号入住,不准私自调换。如需调换宿舍,需向宿管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住宿学生应听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尊重宿舍管理员。

第七条  学生毕业、中途休学、退学、出国学习,须到宿管部办理退宿手续(经检查无损坏、无丢失家具者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学生在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在五天内搬离学生宿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暂停者,须到宿管部办理续住手续后方可留宿,损坏、丢失物资的照价赔偿。

第八条  每间宿舍选出舍长一名,配合宿管部共同开展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住宿学生要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故意损坏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十条  床位分配安排实行按年级、按二级学院、专业相对集中和男女分开的原则。

 

第三章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对维持正常生活秩序的管理,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共同维护和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住宿学生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自行拿到楼下垃圾桶分类丢弃,不可放在宿舍楼通道上堵塞通道。

    第十三条  宿舍布置要求格调高雅,力求反映专业特色。宿舍卫生标准是:达到地面干净、无垃圾;桌面、门窗无灰尘,墙壁、天花板无蜘蛛网,床上被褥、衣物、书报等用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学生工作部(处)联合校团委指派队伍定期检查,并评选出文明宿舍。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或处罚。有关宿舍卫生检查的评分标准及检查办法详见14页《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第十四条  不准向楼道、窗外泼水,不准乱扔废纸、塑料袋等物品。杂物不准倒入水池或便池。违者处以批评或处分,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垃圾不准堆放在宿舍门口及楼道内,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踩脚印。

第十六条  来访者要登记。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若遇特殊情况留宿外来人员,须经学生宿舍管理部批准,并办理住宿手续,离校时应办理离宿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家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居住。

第十八条  不准进入异性宿舍(履行公务者除外),更不准留宿异性。

第十九条  宿舍内不准斗殴、哄闹、 酗酒、赌博、吸烟。

第二十条  不准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活动。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学生宿舍大楼内进行干扰他人作息或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体育运动。

第二十二条  不准把有毒害物品、黄色或反动书刊、图片、录像带、光碟等带入学生宿舍。

第二十三条  宿舍内不准点燃蜡烛,不准燃放鞭炮、烟花,不准燃烧杂物。不准携带易燃物、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第二十四条  不准在学生宿舍区内乱贴大、小字报和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墙壁和家具上乱写乱画。

第二十五条  爱护公物,不准损坏和拆卸学生宿舍的公物,家具不准擅自搬离宿舍,损坏公物、家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六条  自觉搞好宿舍内务卫生,保持寝室干净、整齐。

第二十七条  不随地吐痰,不乱泼水,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垃圾需分类后倒入垃圾桶。

第二十八条  不准在宿舍大楼内非指定地方停放自行车。

第二十九条  爱护宿舍区的绿化环境,不准践踏草地,不准攀摘花木,不准损坏绿化设施。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住宿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的不良行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减少盗窃案件的发生。

第三十一条 宿舍区发生案件时,学生应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宿管部、宿舍管理员及辅导员,以便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人身伤害案件时,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立即报警。

第三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三条  住宿人员因故借用本宿舍备用钥匙,须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钥匙要及时上报,由宿管部安排人员换锁,成本费用自理。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  遵守消防规定。任何人不准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和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及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600瓦的其它电器设备,台灯必须放在桌面上使用,严禁擅自拉电线。宿舍内不抽烟,不乱扔烟蒂。

如违反消防规定,除写书面保证材料和予以批评教育外,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三十五条  住宿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处)老师,严禁打架、斗殴。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有打麻将、赌博、起哄闹事、摔瓶、摔瓶胆等不文明行为。

 

第五章  作息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学生宿舍规定开关门时间为6002330

第三十七条  凡在2330至次日600进出学生宿舍区大门者,一律履行验证登记手续,禁止爬围墙进出学生宿舍区。

第三十八条  校外人员到学生宿舍探访学生时,须凭有效证件和被访学生的学生证在宿管员处办理验证登记手续,探访时间不准超过30分钟。

第三十九条  校内外人员不探访异性宿舍,凡2230后发现有异性逗留宿舍,一律视为留宿异性。

第四十条  学生宿舍24小时提供电源,晚上熄灯时间为2300,学生必须自觉关熄房间的日光灯。

第四十一条  午休时间及熄灯后,不能大声喧哗,不能使用电脑音箱及其他音响设备,不做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事情。

第四十二条 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定时检查各宿舍作息情况,记录违反作息制度的宿舍,予以口头警告、通告批评、断电等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六章 会客管理

第四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不能进入异性宿舍。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佩戴工作标志,经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违反规定及超时未离开异性宿舍的来访者,除写书面保证材料和予以批评教育外,可视情况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

第四十五条  校外来访人员必须出示证件,押证登记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20:00前必须离开。

第四十六条  住宿生不准擅自让本宿舍以外人员留宿,不准让异性留宿。

 

第七章 水电管理

第四十七条  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的相关规定,实行定额用电,超标收费,学校给予每人每月补贴8度电、2吨冷水。每两个月为一个计费周期,超标部分按表计费。

第四十八条  节约用水,人离关掣,不能用长流水冲洗衣物或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九条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节约用电,人走关灯,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微波炉、电热棒、电冰箱、电水壶等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允许使用50W以下的电风扇。

第五十条  不准私自接拉房外电源线。

第五十一条  水电超出部分,根据宿管部通知书,按所在房间人数平均分摊水电费;逾期未交水电费者,停止供水电,等交缴水电费后一周内再恢复水电供应。

 

第八章 家具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生宿舍的所有家具设备,均为学校公共财产,学生要妥善保管和爱护。铁床、床板、桌、凳、椅、书架等,由宿管部作计划和调配管理。

第五十三条  住宿生每人配备家具为双层铁床一层、床板一张、书桌一张、方凳一张、行李架、书架。家具因质量问题或属自然损坏的,可经管理员报宿管部予以更换。

第五十四条  每个同学要妥善保管自己使用的家具,毕业离校时须经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有损坏或遗失家具者,要照价赔偿。学生持验收合格凭据到宿管部办理离校手续。

 

第九章  住宿收费

第五十五条  各类学生入住学生宿舍必须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年度缴纳。

第五十六条  各项住宿费标准按物价局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宿舍的具体条件分档次定价(详见当年收费标准)

第五十七条  学生入学报到时须缴纳第一学年的住宿费、方可入住学生宿舍。第二、三学年的住宿费必须在每学年交费的同时缴纳,逾期参照有关规定计收滞纳金。

第五十八条  各类学生因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宿者,须在学院或单位出具证明,到宿管部办理退宿手续,住宿费剩余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回。

 

第十章  电脑管理

第五十九条  学生宿舍对个人电脑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学生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入宿舍时,需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将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宿舍时,需到宿管员处领取放行条,并经宿管员签字、核实,方可离开。

第六十条  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应遵守宿舍作息制度,应以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为原则。

第六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使用电脑上网,应遵循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不准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准进行非法宗教活动。

第六十二条  凡开通校园网的宿舍楼,统一使用校园网络,不准使用其它网络接入模式和私自拉接网线。

第六十三条  住宿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电脑,避免丢失。

第六十四条  对违反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的,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奖惩办法

第六十五条  凡担任学生宿舍舍长,任期满1年者,按《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提升计划(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素质积分认定标准记4//年。

第六十六条  双周宿舍内务整理检查合格的宿舍,宿舍全体成员按上述文件记1//次;在学校定期的宿舍检查及学生宿舍建设中,被评为示范学生之家的按上述文件全体成员记5//学期;被评为先进学生之家的按上述文件全体成员记3//月;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按上述文件全体成员2//次。

第六十七条  盗窃、诈骗公私财物,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以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如盗窃私人财物超500元,则交由警方处理,校方视警方的处理情况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六十八条  凡在宿舍有调戏、侮辱、猥亵异性等道德败坏等流氓行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如有性骚扰、强奸(包括未遂)等行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十九条  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经宿舍管理员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悔改,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十条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不能出示相关证明,夜不归宿或未经报备擅自晚归未归者,1次给予楼栋内通报批评,2次或以上给予二级学院内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十一条  违反第七章水电管理有关规定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及后勤保卫处。

第七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分类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大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1)“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蚊帐悬挂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2)“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管道。

3)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4)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1)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等评比的依据。

2)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电脑桌等家具,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准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3)床面:

①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②床面不堆放杂物。

③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4)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

6)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7)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准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准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准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优化育人环境,给学生创造整洁、优雅的生活氛围,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增强集体荣誉感,激励文明举止,共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此《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二、 文明宿舍的条件

1.宿舍成员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行为的发生;

2.宿舍成员爱护公物、公共设施,没有人为损坏的现象;

3.宿舍成员讲卫生、爱清洁,没有乱扔垃圾和不打扫卫生的现象;

4.宿舍成员有强烈的节电节水意识,没有违规使用电器和超额用电以及浪费水的现象;

5.宿舍成员有良好的修养,没有在宿舍喝酒、吸烟的现象;

6.宿舍成员遵守公共道德,夜间没有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的现象;

7.宿舍成员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晚上没有晚归或不归现象;

8.宿舍成员防范意识强烈,没有丢失财产的现象;

9.宿舍成员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没有闹不团结甚至打架斗殴现象;

10.宿舍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宿舍布置整齐、美观,没有凌乱不堪的现象。

三、 评比方法

1.各二级学院依照自己的情况制订文明宿舍检查制度和计分办法,每月评选出本学院宿舍数的5%为文明宿舍。两个二级学院之间有混合的宿舍由两个二级学院协商解决。

2.各二级学院在评选出的文明宿舍当中,取前5%作为本二级学院标兵宿舍。

四、 奖励办法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为文明宿舍授旗,全院通报表扬;

2.文明宿舍作为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的重要参考条件。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细则

 

地面:

干净,明亮;                               10分 )

洁净,有少许水渍,无纸屑或其它垃圾;        910分)

较洁净,偶有纸屑,无明显积水;             89分)

较洁净,有少许积水与垃圾;                 68分)

不干净,有大量积水与垃圾。                 6分以下)

附:在垃圾桶外每发现一个烟头与玻璃酒瓶,在原应得分数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

桌椅:(包括桌椅、书架)

排列整齐,桌面整洁,书架摆设整齐,有优雅装饰品;910分)

排列整齐,桌面整洁,书架摆设较整齐;         89分)

超过一半桌椅排放不整齐,且桌面、书架摆设较杂乱;68分)

全部桌椅,书架摆放不整齐。                  6分以下)

附:不可私自搬动床铺、衣柜、桌椅。如确因生活、学习所需,需向宿管员申请并备案登记。否则每处在原所得分数基础上扣除1分。其中,饮水机可因插座位置的不同而摆放于不同的地方,但不能影响整体摆放。 

床铺:

干净,全卧具摆放整齐;                      910分)

干净,但有一张床的卧具摆放不整齐;          89分)

较干净,但有一半以上床位的卧具摆放不整齐;    68分 )

全部床位卧具摆放杂乱。                      6分以下)

附:不可私自、随意搬动原有的床铺位置,否则在原应得分数基础上扣一分。

门窗:   

把手、门窗、玻璃、窗柜都清理干净;     910分)   

把手、门窗、玻璃、窗柜都清理较干净;  79分)

把手、门窗、玻璃、窗柜都无清理。     7分以下)

附:以上三小项中,每有一处未清理的在原所得分数基础上扣0.5分,落地玻璃窗不准随意拆下和搬动。违反在原所得分数基础上扣除0.5分。 

墙壁:

干净,无不良装饰;                      910分)

有少许痕迹,无不良装饰;                    79分 )

有很多痕迹或有不良装饰;                  7分以下)

墙壁刻意损坏严重的。                   6分以下)

附:墙上不准有任何张贴物,不准打钉,墙壁无损坏现象,如属刻意损坏的,每有一处在7分的基础上扣一分,如属过往遗留的痕迹在有事前向宿管员证明。否则,每发现一处在原所得分数基础上扣除0.5分。

卫生间:(包括其地面、墙壁、洗手盆、洁净用具)

整体干净,明亮,摆设整齐,无异味;        910分)

整体较洁净,摆设较整齐,无异味,地面少许积水; 89分)

整体较干净,摆设较整齐,微有异味,地面少许积水;  68分 )

整体不干净,摆设不整齐,有异味。         6分以下)

阳台:(包括地面,桶和手巾的摆放,墙壁,清洁工具)                  

地面干净,无积水,摆设整齐;          910分)

地面较干净,无积水,摆设较整齐;       89分 )

地面较干净,有少许积水,摆设不整齐;     68分 )

地面不干净,有积水,摆设不整齐。       6分以下)

附:桶应统一摆放在阳台地面上,摆列要整齐,底楼的防盗网不准挂放东西。清洁用具洗净后可放与阳台角落处,垃圾桶和地面也要保持清洁。如有一处违反,在原所得分数基础上扣除0.5分。

生活用品:(包括清洁用品、行李、鞋、饮水机摆设)              

用品摆放整齐美观、用品架干净、无积水;   910分)

用品摆放整齐,用品架较洁净或用品架洁净;    89分 )

用品摆放较整齐,用品架较洁净;       68分 )

用品摆放无序、杂乱,用品架不洁净。     6分以下)

附:生活用品摆放位置由学生自定,但不可影响整体摆放。

爱护公物:

所有公物无损坏现象;               10分 )

公物遭到有意的破坏。               6分以下)

附:公共物品每有一处轻微损坏在9分基础上扣一分。公物包括墙壁、桌椅、床、风扇、日光灯、门窗、镜、空调等。

注:宿舍卫生检查在以本评分标准的基础上,还应注重宿舍的整体舒适感。如以上两点做得较好,检查人员可在原应得分数上加上0.52分。但每项总分数不可超过10分。

 

 

 

 

学生宿舍水电费收缴办法

 

1.学生宿舍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补助、超标付费”的管理模式。

2.学校给予每位住宿生每月2吨冷水、8度电的水电补助额,水、电的用量计量以宿舍为单位,每间宿舍每月的水、电补助额按宿舍的所住人数而定,每人每月8度电补助,于每个学期开学时一次性赠送40度电(按5个月计)。寒暑假期不给予补助。

3.水电计费和管理办法

采用智能计量模式

①行先付费,后使用的模式。

②管理员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根据各宿舍的住宿人数将补助额输入系统。

③补助额使用完毕后需自行到各栋值班室购买使用值,否则系统自动予以停电。

④若补助额有余额可带入下一个月使用。

⑤管理员必须每天做好有关数据的整理、备份。

4.水电费的收缴规定

①宿舍的超额水电费和预购用电费用必须通过打卡形式收缴,不允许收取现金。

②管理员在收取水电费时,必须认真核实金额,核实无误后方可打卡,再由学生签名确认。

③凡因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温馨提示

校园生活提示(新生必读)

 

各位同学:

你们刚刚踏入校门开始多姿多彩的大学校园生活,面对一个新的环境,相信你们一定会有一种新鲜感,你们也一定会有很多东西、事情还不了解,也可能因此而觉得茫然、困惑。请不用担心,也不必焦虑,以下的生活提示会对你们有一定的帮助。

纪律篇

一、同学们在住宿时必须遵守的纪律规范。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使学院的宿舍管理工作规范化、秩序化,同时也为同学营造一个良好的成才环境,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住宿生活习惯,我校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定,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宿舍管理方面的制度--《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1.同学们应遵守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作息、会客、公共秩序、卫生、计算机管理等各项有关规定,使学生宿舍的管理科学化、正常化、秩序化、规范化,真正实现学生宿舍是我们良好的生活、学习场所,使学生宿舍真正成为“学生之家”。

2.同学们在宿舍生活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纪律、秩序,如违反了宿舍管理办法有关的规定,将会视其情节轻重,由学生工作部(处)及二级学院给予相应处分。

二、大学生违反住宿纪律的原因。

绝大部分同学在宿舍生活的过程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但也有少数同学进入大学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生活作风懒散,无视有关宿舍管理的规定,甚至违反。具体而言,导致违反住宿方面管理规定的原因主要有:

1.缺乏正确的大学生活计划、目标,遵纪守法意识薄弱。一些同学在考入大学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计划、目标,没有更高的追求,生活作风懒散,纪律观念淡薄,对住宿相关纪律规定的严肃性缺乏相应的认识,导致违反宿舍管理方面的规定。

2.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自我约束能力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长期耳濡目染受一些消极的、不良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冲击和影响,同学们如果意志薄弱,稍有不慎就可能不辨事非,栽了跟头。

学习篇

大学宿舍,不仅是同学们的“家”,也是同学们学习的场所。然而,大学阶段的学习与中学时期相比,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最主要的区别是学习方式、方法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学的学习生活,也就离不开我们宿舍这个“家”。

大学里,课堂讲授相对减少,自学时间相对增加,宿舍也就成为了同学们课余自学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制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更要在宿舍内部形成一个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的学习型小团队。

大学教育提倡学生自主学习,课外时间要自己安排,逐渐地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提倡生动活泼地学习和勤于思考,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等资源,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利用好在宿舍的课余生活时间积极、主动地学习,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巩固专业理论水平。

生活篇

大学生活是绚丽多彩的,当同学们从中学生活进入到五光十色的大学生活时,可能会为不知如何料理个人生活、不会处理突发事件或是难以适应新环境等一系列问题而困扰。因此,迅速适应大学生活,是每一个新生必须上好的第一课。为此,我们将在这里介绍与你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情况,以便让你更快地了解学院的有关情况,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

1.如何收发信件及办理其它邮政业务

学院内没有邮局,信件收发室设立在学校正大门门卫处。

①寄信

同学们需要寄信的可将信件封好并贴上邮票后自行投递。

②收信件

收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德城路680号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专业****班。    

邮政编码:519090

③其它邮政服务

如果同学要寄挂号信、包裹等,需自行到金湾区红旗镇的邮政局办理,快递可选择校内快递点或顺丰快递。

2.   有关银行业务的办理

学校在1号教学楼(明德楼)大厅一楼设有中国银行取款机,可通过使用银行卡在柜员机上办理账户查询、取款、转账等服务(转账时请谨防上当受骗!)。

3.有关校园卡的管理及校园卡使用的注意事项

在校园内的消费是以校园卡打卡为主,现金、微信支付为辅的,食堂用餐、缴交水电费都必须用校园卡打卡缴费,在小卖部购物则可以使用校园卡缴费和现金、微信支付相结合。校园卡的发放、充值、退卡、挂失、换卡、补卡等手续均在发卡中心办理,发卡中心位于致远楼一楼物业办公室。(电话为:7253707)。

附:校园卡使用须知

1)开户、充值注意事项

①办卡者须持有效证件到致远楼一楼物业办公室办理校园卡。

②新生入校免费领取一张校园卡。如卡片丢失,每次补卡需缴纳补卡费15/张。

③充值最低额为20元,多充不限,存款时应核对余额,领取充值小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办卡处,发现有误要及时提出并更正,离开办卡处概不负责。

④丢失卡后必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补发卡。为实行规范管理,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制度,按规定时间办理有关校园卡手续。

⑤充值、办卡时间:

具体时间以物业办公室为准。

一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学生可用手机自行充值

2)挂失、解挂。持卡者记住卡号,一旦发现丢失校园卡,登陆校园网自行挂失,或即持有效证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挂失,并重新补办。

3)退卡

①退卡者须持有效证件办理退卡手续。

②坏卡的余额可直接转至新卡。

4)其它

①请同学在使用校园卡时注意防火、防污、防失、防盗、防折,并保持卡面整洁。

②不能使用的校园卡需重新补办新卡。

③如有拾到他人丢失的校园卡不交还,或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卡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饮食

目前,我校共有两间学生食堂,分别是:第一食堂和第二食堂 。

学生食堂的开餐时间为:

早餐:    700—— 830

午餐:   1100——1300

 晚餐:   17:00——1900

在学生食堂的消费采取打卡缴费或微信支付的方式,同时,为了保护环境,学生食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同学可自带餐具用餐;当然,食堂所提供的餐碟、筷子等餐具均经过消毒杀菌,同学们可放心使用。

欢迎对食堂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5.   饮用纯净水

所有的学生宿舍均已提前配发了一台饮水机,由学生自愿购买饮用水。学生到宿管部购买饮用水时需空瓶兑换,否则不能购买。

6.医疗服务中心

同学在学校里如感到身体不适,应该立即到医疗服务中心就诊,以免拖延病情。学院医疗服务中心设于5栋宿舍楼一楼,电话:7253120。同时,生病了以后不要乱服药,更不可到无执照的小诊所随便就诊,以免酿成严重后果。

7.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大学生应具有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要懂得如何消除焦虑、烦躁的情绪,保持心理平衡。在思想压力较大、有心理困惑时,可以及时与家人、辅导员老师和知心朋友沟通,也可以向学院心理辅导室寻求帮助,心理辅导室位于五号楼5301室(联系电话为:7253248),这里的专业老师将帮助你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解决心理困惑,帮助你走向心理健康之路。

 

 

 

 

 

 

 

 

 

 

 

 

 

 

 

 

 

学生宿舍安全提示

 

宿舍安全是我们不可忽视的大问题,这关系着我们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并且,我们每一位同学的人身安全问题还维系着我们家人的幸福,牵动着校园甚至是社会的稳定。宿舍的安全工作在许多方面是需要我们同学们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为了共同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我们特作如下提示:

1.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学习工具、通讯工具及贵重物品,做到离房随手锁门关窗;

2.请大家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切忌将钥匙藏放于门外,严防钥匙落入他人之手。如果忘带房门钥匙,切勿攀爬冒险,请找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办好手续,使用宿管备用钥匙;

3.请大家对自带的交通工具加装安全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4.宿舍楼顶安装有太阳能热水设施,请不要攀高爬险、在屋顶打闹嬉戏;

5.手机或其它电器充电,勿遮盖衣物或其它易燃物品;

6、放假离校,请注意关闭宿舍电源、水阀,检查门窗,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

7.同宿舍人员集体外出,请按学院有关规定向宿管部报告,以便宿管部有针对性加强管理与防范;

8.请大家爱护室内消防设施,禁止挪用、玩耍灭火器具和应急灯具等;

9.学院禁止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10.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校园和楼内燃放鞭炮烟火,禁止在宿舍内烧烤及使用明火;

1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12.禁止在宿舍里乱拉乱接电线;

13.禁止在电线、电话线、网络或闭路电视线上晾晒衣物,以防漏电伤人或其它安全事故;

14宿舍公共通道区内配置的灭火设施应予爱护,盗毁及挪用消防设施是违法行为,要予追究法律责任;

15.宿舍内外的卫生应共同维护,疾病的传播往往是由于卫生环境的恶化而引起的。良好的卫生习惯是一个大学生、一个公民道德水准高、公德意识强、文明修养好的体现。

 

 

 

 

 

 

 

 

 

 

 

 

 

 

附一:     

常用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物业办公室

7253707

保卫科

7253890

宿管中心

7253707

报警求助

110

1栋值班室

7253711

 

119

2栋值班室

7253713

医疗救护

120

3栋值班室

7253644

交通事故

122

4栋值班室

7253744

金海滩派出所报警电话

7781155

5栋值班室

7225900

校园警务室

7253110

6栋值班室

7253148

7253149

监控值班室

7253110

7栋值班室

暂无

消防控制室

7253119

水电班值班室

7253102

学院医疗服务中心

7253120

报修电话

7253707

 

 

 


附二:

 

 

宿舍防火“十不”规定

 

一、不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二、不乱扔未熄灭的火柴、烟头;

三、不在床铺上点蚊香、点蜡烛看书;

四、不擅自改变电源设备;

五、不忘记离开宿舍时关闭电源;

六、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不使用酒精炉等明火设备;

八、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九、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p

十、不随意使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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