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秩序维护
(一)做好校园内、外的秩序维护。(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领导小组(当天值班领导干部)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安排伤病人员,等候专业医护人员到场医治。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一)校园周边突发事件时,现场第一人立即向学校安全维稳中心报告(7253110),同时报警。报警中要详细说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犯罪嫌疑人人数及体貌特征或坐的交通工具颜色、牌号、逃窜方向等情况;根据案情,逐级上报。(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二)发现事故现场第一人,如有条件,应当积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制止(或制伏),扭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如条件不成熟,可暗中监视跟踪,随时向巡警、交警或辖区派出所报告,以便民警出警处置。
(三)根据事故的情况,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当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并随时与派出所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派出所指令,协助民警开展监视、守候、盘查、抓捕等任务。如发生“两抢”、“两盗”动态性案件,应立即聚集力量,按预案迅速赶到现场,听从派出所任务要求,协助民警开展盘查、监视、守候、抓捕等任务。一旦抓获犯罪嫌疑人,立即将情况反馈派出所,如无结果,必须接到派出所指令后撤回学校。如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接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民警开展抓捕案犯、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寻找目击证人,完毕后在接到派出所或民警指令后方可撤回学校。(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后期处置
(一)及时通知死伤者家属。(人事处、各二级学院负责)
(二)对受伤师生进行思想干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三)对师生家属进行接待及安抚工作。(由各二级学院、人事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四)若涉及医疗救护等事宜,学校协助办理。(由后勤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五)对突发事件处置结果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单位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