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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08-06 浏览量:

为全面贯彻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专任教师任职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教学实践。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 “六要”对标,做新时代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授课,严谨治学,讲究授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严肃教学纪律,文明执教,保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

(二)学科专业要求

专任教师原则上要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背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专业关联度较强。主要专业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适当兼顾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等专业。

二、聘任程序和办法

(一)注重从校内行政教辅部门、辅导员等岗位选拔优秀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办法聘用高层次人才,配齐建强思政课专任教师队伍。

(二)校内转岗的专任教师必须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新任教师说课测评、听课评价等环节,考核通过后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提出人选申请,报学校党委审议通过后安排教学任务。校外公开招聘教师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三)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拟聘专任教师必须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三、管理与考核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 的“六要”为标准考核,加强对思政课教师在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方面的要求。

(一)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按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对专任教师进行考核管理。对照“八个相统一”,在教学和科研上严格要求思政课教师。

(二)专任教师受聘后,须遵照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进行教学,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提交相关教学档案材料。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加强检查指导、会同教务处、质量办一起测评考核专任教师的教学质量,对学生评价三年内有两个学期不达80分的专任教师,加强培训提高,培训后确实不符合要求的,终止其授课资格。

(四)专任教师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要求,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领域论文或主持参与1项以上课题研究。

(五)专任教师须按时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承担主讲任务的,必须准备充分,选题明确,高质量完成集体备课活动。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