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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时间:2020-08-06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根据2019年广东省教育大会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推进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实施好“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成为重点课程、把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为重点学院。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联动机制

1.成立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组员:党政办主任、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部(处)部长、计划财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兼任;

2.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学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按要求讲授开学第一课,并带头走进课堂,另行讲授思政课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讲授思政课不少于1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政课;

3.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按要求讲授开学第一课;

4.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分别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重点工作;

5.每学年校领导到学院至少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6.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思政课教师,帮助和带动思政课教师成长。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党政办、教务处

(二)完善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院的基本功,高标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第一直属党支部建设;

2.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第一课程、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第一学院,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3.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课程建设;

4.按课程设置教研室,在现有基础课教研室、概论课教研室、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心康中心基础上,增设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政治社会实践课的教学开展。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党委组织部、党政办、教务处。

(三)加强师资配备,健全培养体系

1.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教师岗位。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专任教师到2021年底预计应达20人左右。计划分3年从校内选聘优秀教师或校外引进人才,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确保思政课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职称设置的平均水平;

2.探索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课堂教学准入和退出机制,制订专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明确专兼职教师应为中共党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二级学科或相关学科背景;

3.制订特聘教授(名誉教授)选聘办法,选聘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高校领导、名师大家等高水平专家担任特聘教授(名誉教授);

4.建立思政课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在教学评价、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方面制定适合思政课特点的办法;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专任教师、兼课教师、 特聘教授(名誉教授)有机衔接的优秀思政课教师队伍体系,开展“你一章、我一章、齐备课”培训活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人事处、科研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四)聚焦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

1.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八个统一”的具体要求,开展思政课建设与改革工作;

2.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开课。落实课程开设、学时学分要求,推行中(小)班教学,小班研讨的教学模式,合班教学原则上不超过80人;

3.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探索思政课教师队伍与日常思政教育队伍深度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掘和运用各专业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专业教师与各二级学院专业共同开展课程思政研究,每年试点2个专业;

4.以教研室为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新教师试讲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听课互评制度、集中命题制度等,探索考核方式改革;

5.建好思政教学体验馆--树人馆,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课程教学资源和红色资源研究、开发,推进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创新课堂教学,给学生深刻的学习体验;

6.建设好、指导好学生社团--知行社,组织学生开展理论研习和宣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学会和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

7.依托课程网站,形成特色课程,建设“精彩一课”和“思政金课”,推出“学生最喜爱的思政课教师”评选活动。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

三、保障机制建设

(一)建设经费

1.科研经费。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要求,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术交流、科研规划等,并随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切实保障经费,以便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每年至少一次利用寒、暑假参加实践研修;

2.实践教学经费。按照每年每生10元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政治社会实践课交通费和课程建设。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人事处

(二)办公条件

办公条件与硬件建设符合标准,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室、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配备教授工作室(与名师工作室合)、基础课教研室、概论课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办公室、教学资料室(集体备课室)、图书资料室(与党员活动室合)等。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牵头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相关部门:党政办、教务处、后勤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