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读者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25-06-25

一、读者凭本人校园码在图书馆服务台、自助借还书机或11栋宿舍一楼悦享书栈上办理图书借、还手续,不得使用他人校园码或转借校园码。

二、读者离校时须将所借书刊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学生读者借阅量为10册,借阅期限为30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教师读者借阅量为20册,借阅期限为180天,可续借1次,续期为30天

四、读者选取图书时,应保持图书排列整齐有序,避免打乱图书排序;阅览完毕请将图书指定位置,以便工作人员统一上架。

五、读者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残缺页、破损等情况,需向工作人员说明,以厘清责任。

六、读者应爱护所借阅图书,如图书被水浸、污损、缺页、划线等,需承担相应处罚。

七、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将暂停借书权利。待超期图书全部还清后,恢复读者正常借书权利。

八、凡遗失图书,须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

九、未办理借书手续的馆藏资料不得带出馆外,违者按偷窃书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