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浩,男, 学号: 206101013031,系人工智能学院 20电子1班学生;游伟新,男,学号:206102133055,系人工智能学院 20云计算1班学生;李思源,男,学号:206102133079。以上三人均因在体测中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替代考试在2021年11月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处分期为一年。
在受处分期间能端正态度、真诚悔改,在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中表现良好,认真撰写思想汇报,热心公益,按要求完成相关规定,各方面表现符合解除处分的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及解除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章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并形成评议意见,学生工作部(处)呈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解除刘志浩、游伟新、李思源3位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
对本公示如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予以反馈。
联系人:江晓斯,电话:7253101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