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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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学院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通过不同的渠道获得经济资助

一、国家三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奖励学院特别优秀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每年生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

三、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

   困难新生专项主要资助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一年级新生。资助标准以学生当年的学费为准,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四、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国家对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及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五、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施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对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创业的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发放。

七、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奖励学院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生。奖金标准为:一等奖奖金:2000元/学年;二等奖奖金1500元/学年;三等奖奖金:800元/学年;优秀学生干部500/生。

八、勤工助学

学院每学年都会安排充足的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合法取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我校勤工助学薪酬标准固定岗为700/月,临时岗为18.1/小时。

九、减免学费和绿色通道

(一)减免学费

珠海户籍低保家庭全日制在校生可以申请学费减免一半。

(二)绿色通道

学院对于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

十、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为因突发重大事故或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资金来源于学院专项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的资金,资助金额不超过8000元。

十一、得理励学金

得理励学奖学金是由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资助优秀贫困学生的生活补贴,获助学生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更详细资助信息可详阅《广东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或登录学校相关网站进行了解。


咨询电话:0756-7253399

学生工作部(处)站:http://xsc.zhcpt.edu.cn/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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