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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0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0-09-30 20:58  

 

关于我校2020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

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2019年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0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直接招收为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3.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

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实施学费减免。“退役一年以上”是指以退役时间至学生报到入学时间来计算,时间间隔在12个月(含)以上为退役一年以上。

4.不列为国家教育资助项目资助对象的学生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1. 对退役士兵安置地为广东省内欠发达地区(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江门恩平市所在地区),在退役一年以内(以退役时间至学生入学时间来计算,时间间隔在12个月以内为退役1年以内)通过全省统一招生考试(普通高考、学考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学校单考单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扩招等)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取得全日制学籍就读的退役军人,省财政按每生每年7000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军人给予三年资金补助(学制小于3年的按实际学制年限补助)。

2. 不列为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资助对象的学生

(1)本科以上学历;

(2)考入大学后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

(3)已享受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学生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其中4000元用于支付全部学杂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3000元用于发放生活补助。资助年限为3年,学制小于3年的按实际学制年限补助。

三、学生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0日前 

(二)申请方式:学生准备好申请材料,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申请材料

1.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

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具体指引见附件1,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确认后,提交学校审核汇总。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上交的申请表Ⅰ、Ⅱ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校存档备查。

2.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学生须填写新版的《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考入高等职业院校资助申请表》(附件2)。学生填写过程中不可随意改动表格内容和格式,学生基本信息和照片采用电子版直接打印。

学生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下表:

资助项目

学生类型

申请材料

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在校生、毕业生、入学新生)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盖章。申请表上“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需盖好章);

3.在学证明/毕业证书;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退役士兵(退役入学)/退役复学)

 

1.退役证复印件;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打印,盖章。申请表上“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需盖好章);

3.在学证明;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内且退役安置地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退役入学)

1.退役证复印件;

2.《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考入高等职业院校资助申请表》;

3.在学证明;

4.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至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

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入学学生可以补申请前一年的学费减免,如2019年符合条件未及时申请资助退役士兵学生务必于今年申请相关资助。

4.高职扩招的学生符合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5.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申请范围。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由学校一次性申请相应年份和学制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金。

7.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学生的学费减免资助,学生只需向学校提交一次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由学校分年度上报申请学费减免资金。

8.学生不能同时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与广东省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通知学生办理申请手续。

联系人:曾瑶涵;电话:7253399。

 

 

附件:1.应征入伍高校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打印指南(全国征兵网)

      2.《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考入高等职业院校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30日


附件【附件2:《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考入高等职业院校资助申请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1:应征入伍高校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打印指引(全国征兵网).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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