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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1-17 17:30  

 

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资助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认定工作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5月已完成20152016级在校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请指导未参加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的20152016级在校生继续填写《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签署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乡镇或街道核实盖章后交各学院存档备案。

(二)收集2017级新生《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和相关辅助材料,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提前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资格认定民主评议表》对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进行认定,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汇总表》于928日下午4:00前报学生工作处。

(三)我校2017-2018学年困难认定工作日程及要求:

1.启动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在本学院进行工作布置、宣传培训,并发放《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定申请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放,也可以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2.组织学生提出申请以及提交申请材料。

3. 依照《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开展困难认定评议、审核、公示,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汇总表》,并于928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5.学校审核并公示困难认定名单。

6.指导家庭困难学生登录http://msg.weixiao.qq.com/t/236e2a1c46d14b2474b7741d88122670或扫描     二维码登录后认真填写信息。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初审结果进行再次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形成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据库。

    

 

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工作处

201798

附件【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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