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厅《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21)文件的精神,为规范我校生源地贷款办理流程,做好省外学生助学贷款工作,请于6月23日前组织学生完成生源地贷款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生源地贷款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组织2017年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外省籍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后提交,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给学生重新填写后提交审核。
二、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生确认工作
组织借款学生(2014级)毕业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目前还没有生源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通过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填写就业单位相关信息,并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提出毕业确认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后。
三、注意事项
因去年有学生错过生源地续贷申请时间被当地助学贷款部门决绝贷款,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请各学院通知2015、2016年生源地贷款学生提前做好续贷申请工作。
附件:2014、2015、2016级学生生源地贷款名单
(联系人:周雁嫦 联系电话:7253399)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