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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06 10:05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本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2020年国家对延长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和最长还款期限(学制+15年)、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模式、降低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学院要按照最新规定和要求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开学后尽快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面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时利用资助政策解决上学期间的经济问题。

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高校原则上只接受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新申请学生转往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认真组织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一)开展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工作

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专升本),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各学院须在9月18日前将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的校园地贷款学生的申请相关材料和总表交到助学科,由学校审核后存档并在系统提交申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做变更,需联系当地教育局进行变更,请告知相关学生。

三、2020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预报(9月7日-9月19日)

各学院对所在学院需要继续在校续贷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安排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9月20日-10月12日)

1.申请与审查:9月20日-10月12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上进行网上申请,并进行续贷审核,审核完成后于10月1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系统上汇总提交,由学校资助中心经办人审核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2.合同签订与审查:10月15日-10月23日。全省完成申请与审查流程后,开始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流程。各学院对申请通过的学生在系统上进行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各学院需仔细审查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23日前在系统上汇总提交至资助中心,由学校助学贷款经办人汇总提交省教育厅。

(三)合同正式签订(10月29日前完成)

1.发放合同: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印制,由助学科发到各学院,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签订合同:10月23日-10月29日。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经办人在系统中套打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在29日前将签订完的合同报给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科。

(四)贷款发放(11月10日前完成)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将国家助学贷款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付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校学费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作为学生生活费补充。已经申请贷款的学生无须先交学费再入学。

四、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携带回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校,由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人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录入后贷款才能生效。为确保贷款顺利发放,高校必须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本单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根据我校学生返校的时间安排,2018级、2019级学生的回执需在9月15日前报给助学科;由于2020级新生返校时间较晚,助学科会提前将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给到各二级学院,各学院须提前联系贷款学生,收集学生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并于10月14日12::00前报给助学科。

五、开展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诚信和风险防范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及社会金融资源开展诚信主题教育、预防诈骗教育、校园贷风险防范教育等活动。要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性消费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认真做好9月份到期合同及逾期合同的本息还款工作。

9月20日是每年到期还本月,截止9月4日统计,我校尚有26人(含逾期2人)未足额存款到指定还款账户,请各学院要把握时点、高度重视助学贷款到期还本工作,积极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掌握每名未能及时还款学生的详细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跟进学生的还款计划,使有能力的学生如期顺利还清贷款。

联系人:黄素华;电话:725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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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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