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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2018-01-16 10:31  

 

各单位:

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第19-20周为新生军训、二年级学生实训周,为了确保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初各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我校勤工助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勤工助学安排

(一)2017级学生的上岗时间到2018年1月4日止。

(二)2016级参加实训的学生的上岗时间到2018年1月7日止。无须实训的勤工助学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上岗到1月17日。

(三)2018年1月2日-1月17日期间,所有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按临时岗计算,薪酬标准为14.4元\小时,各用人单位需做好期末上岗学生的统计并如实登记学生的工作量(填写附件1),并在2018年1月19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二、下学期初勤工助学安排

(一)各用人单位依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编制方案》及《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岗位编制情况表》(附件2)填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附件3)(填写表格时须明确工作岗位、时间安排、录用人数、录用条件和要求、指导老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送学生处,逾期未报的或不按要求填报的将不予受理。

(二)新学期勤工助学的招聘时间为2018年3月5日——3月18日。各二级学院可面向本学院的学生自行组织招聘会,安排上岗,并报学工处备案,其他单位用人则由学生工作处举办专场招聘会统一招聘并安排上岗。

三、要求

(一)勤工助学招聘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期末上岗学生工作量的登记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三)所有上岗学生须按程序要求进行招聘,未经招聘程序自行联系学生上岗的,不予发放勤工助学补贴。

(四)寒假需另行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应办理审批手续,并填写“勤工助学用工申请表”(在OA系统填报),并于2月19日前交至学生处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黄素华

    联系电话:7253399

    联系邮箱:88437237@qq.com    

    附件: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学生工作量登记表(2018年1月2日——1月17日)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岗位编制情况表  

    3.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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