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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十大勤工之星”、“勤工积极分子”评选活动方案
2018-04-18 15:46  

为了营造良好的勤工助学实践活动氛围,表彰在勤工助学岗位表现优秀的学生,树立勤工助学好榜样,特制定本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参加勤工助学的全体在校学生(含在学校饭堂及后勤部门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二、活动主题:城职有你,便是晴天

三、基本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勤工助学管理条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培训学习和其他拓展活动;上岗以来无补考、重修、旷课等现象。

(三)在岗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积极主动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十大勤工之星”评选

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用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申请的同学需按要求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大勤工之星”申报表》表格(见附件1),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推荐后于4月19日(星期四)下午4:30分前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商贸楼208)或扫描发至2846119983@qq.com。每个用人单位至少可以推荐1人,在岗5人以上的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总人数的20%。

2.资料审核:学生工作处对侯选材料进行审查,同时走访用工单位及所在学院了解自荐人的工作、学习、生活表现情况,筛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行网络展示、投票。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伪造材料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组织评审:(1)综合评审评(30%)。学生成立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的个人材料、平时考勤和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综合考核。(2)候选人个人展示。候选人结合自身的亮点来进行个人展示,评委老师现场打分(50%)。(3)民主投票(20%)。包括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总分按高到低排名,最终评选出“十大勤工之星”(10人)。

(二)“勤工积极分子”评选

1.个人自荐。申报人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分子”报名表》(见附件2)并交一份勤工助学工作心得(不少于800字),于4月19日(星期四)下午4:30分前交至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商贸楼208)或扫描发至284611998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由学生工作处对侯选学生进行评审,根据实际共评选出若干名“勤工积极分子”。

 

联系人、联系电话   黄素华    7253399

 

 

 

附件: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十大勤工之星”申报表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勤工积极分子”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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