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珠海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要求,请通知所在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并按时到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珠海户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珠海市特困家庭子女学费减免卡;2、学生本市户籍的复印件(本人页、户主页、主页)。
三、申请办理的时间
(一)2016、2017级学生:2018年9月3月—9月10日。
(二)2018级学生:2018年9月15日—9月25日。
四、办理的地点: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商贸楼208)
(联系人:黄素华,电话:7253399)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