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财〔2015〕359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
约定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财政局、商务局,各区(功能区)财政部门、科工信部门、全市各级政府采购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府〔2015〕61号),发挥政府采购和公共财政的引导功能,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制定了《珠海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珠海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采购试行办法》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5年12月24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产品 采购 办法 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6贴息资金的请示。表;(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