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文件
关于调整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
标准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全市各政府采购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效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50万元调整为80万元;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从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二、集中采购目录和工程采购等其他政策不变。
三、本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新的调整方案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珠海市财政局
2015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采购 限额 标准通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珠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印发
(共印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