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华侨大学对澳自主招生项目教学支持服务的采购项目拟自行分散方式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5-16 点击数: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华侨大学对澳自主招生项目教学支持服务的采购项目拟自行分散方式采购。现将本采购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4517日起至202452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

1.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玖佰元整176900

2.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及需求说明

1、地理位置要求:距离拱北口岸关口近,交通便利,可多项选择交通工具,路程花费时间少。

2、场地要求:适配本项目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具有理论课室不少于3间,多媒体教室不少于2间。具备贴近澳门教育校园环境、学习环境、教育文化环境等条件布局。

3、教学设备要求:能满足本项目各专业、各课程开设及教学要求使用的设备设施;要求有配套的路由器、网络安全设备、电脑计算机、视频直播录像机、直播软件、麦克风等主要教学设备。

4、管理要求:能对该项目进行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具有个性化教学服务。能对该项目组建专业管理团队,有序进行分工合作。

5、教学支持服务:能提供“双语”教学服务,即国语与粤语。能组建可以熟练地运用国语、粤语两种语言进行交际、工作的师资团队。建立一个具有本土特色,融汇多元文化兼容并包的澳门特色双语教育。

6、教辅、管理人员:能提供每年可服务不少于4个班,每班不超过45人的配套专业的辅导老师及管理人员;能提供完整的教学性过程材料:教学计划、课程大纲、课程安排、课程辅导、课后作业跟进等工作。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书(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近三年以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为成立时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2年以上对澳成人教育培训或职业培训等相关培训经验优先。

二、拟邀请供应商名称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珠海市神州职业培训学校

三、拟申请自行分散采购方式的理由


为更好地开展华侨大学对澳自主招生项目,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环境,全面助力澳门学生提高学历,鼓励澳门学生多参与线下学习课程、学校课外活动,贴切的澳门教育环境,结合本校教学环境现状,采购2024-2025学年华侨大学对澳自主招生项目教学支持服务期1年。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采购

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6-7253235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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