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实训室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505-025
项目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实训室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零捌元整(¥999,908.00)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零捌元整(¥999,908.00)
采购需求:无人机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实训室建设,采购以下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1 | 无人机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软件 | 18.00 | 套 |
2 | 无人机测绘图形工作站 | 31.00 | 套 |
3 | 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工作站 | 2.00 | 套 |
4 | RTK接收机与手簿(低精度+教学虚拟仿真功能) | 1.00 | 套 |
5 | RTK接收机与手簿(高精度) | 1.00 | 套 |
6 | 无人机组装实训系统 | 2.00 | 套 |
7 | 无人机维修定损实训系统 | 2.00 | 套 |
8 | 无人机应用飞行平台 | 1.00 | 套 |
9 | 无人机半实物仿真软件 | 1.00 | 套 |
10 | 测绘行业超视距无人机 | 1.00 | 套 |
11 | 视距外小型无人机(普通遥控器) | 10.00 | 套 |
12 | 视距内小型无人机(普通遥控器) | 10.00 | 套 |
13 | 智慧黑板 | 1.00 | 套 |
14 | 电力巡检无人机 | 1.00 | 套 |
15 | 实训室六边形桌 | 5.00 | 套 |
16 | 培训椅 | 50.00 | 个 |
17 | 教室智能交通主题文化建设 | 1.00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在《投标函》中进行相关声明。)
(2)信用信息: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售价:500.00元(人民币)
所需资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公告附件处下载)。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只接受现金支付);邮件获取需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与转账凭证一起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请自行修改成电子邮箱格式)。
获取文件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格力广场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7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本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
联系电话:张老师,0756-7253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徐秀兰,0756-335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兰
电 话:0756-3350671、13411395139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