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和科研处
 
 

 首页 | 部门职责 | 制度文件 | 队伍建设 | 质量诊改 | 数据管理 | 创新强校 | 科研服务 | 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一、质量管理

1.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2.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监控与管理工作;

3.负责教学质量的诊断与改进;

4.组织编制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5.负责组织人才培养数据状态平台、高基报表平台的填报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创新强校等各项工作;

7.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科研管理与服务

1.制定实施学校的科研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修订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各类学会等科研项目的联合研究;

4.负责学校的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建设、管理及考核;

5.制定学校的科研课题规划及课题指南,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的审批立项;

6.组织实施对学校各级立项课题及科研平台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开题、中期检查、结题等);

7.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审批和使用;

8.负责科研成果鉴定及推荐申报、专利申请、成果转化及推广、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等;

9.组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邀请校外专家举办学术讲座;

10.负责教师(教辅)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审批等;

11.负责学校教师科研业务成果统计;

12.负责学校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保密;

13.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业教育研究

1.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的研究,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开展超前性、应用性、专题性的研究;

2.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积极开展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的调研及信息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对高职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进行研究;

3.负责职业教育专兼职研究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

4.负责职业教育活动周等职业教育相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宣传;

5.归口管理学校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及期刊编委会等组织的相关事务;统筹管理学校举办或承担的各类学会、协会会议。负责与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兄弟院校高教研究机构的联络工作,组织或参与教学改革与经验交流;

6.负责职业教育智库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质量管理和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