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第二批(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珠海市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第二批(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范围
1.已在1月13日前将意向表报给质量管理和科研处者均可以申报。
2.高等职业教育阶段从事教学、研究、管理的人员,经所在部门同意, 可以自愿申报1 项规划课题。
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
(2)“十二五”、“十三五”立项课题被撤项者;
(3)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研究, 有两项未结题者;
(4)学校(单位)有3 项以上(含3项)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课题超期未结题,且未经课题立项机构同意延缓结题者,本年度该学校(单位)成员不能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课题。
二、选题范围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课题申报指南,结合所在单位和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与研究实际,在课题指南的栏目下,选取相应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数额分配
我校评审5个名额报教育局。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申报如果超过名额,质量管理和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后的申报者登录珠海市教育研究院官网上传申报书等材料。请申报者填写申请·评审书(A表)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电子版请于2月7日前发送至kyc1508@163.com。
联系人:林溪 7253176
质量管理和科研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