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项目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现将做好申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要求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公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执行。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首次设立综合性选题,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学术问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须立足选题要求,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不得将选题直接作为申报题目。
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各申报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无研究基础、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参与专家筛选评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活页》纸质版7份。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将3份申请书采用“1夹2”方式叠放,即将2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装订处,以免损坏封面页。广东省专项小组存档的1份《申请书》单独存放,参与广东省专项小组筛选评审的7份活页夹在存档的1份《申请书》中。
五、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6日。
联系人:林溪 7253176
质量管理和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