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交通费及临时租车(2023年更新)

发布时间:2023-05-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原始凭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表》、公交车票(或公交卡充值票、的士票)及其他有关文件。

2、报销要求:

1)教职工日常往返市区和院部不得报销交通费。

2)教职工因公务外出办事原则上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用,但因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到达办事地点或事务紧急等原因,经办人需填写《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市内交通费报销审批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分管校校领导批准后凭公交票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带学生外出,需附带学生外出实践教学申请审批表(标明具体时间、行程、人员名单)及学生签到表。(学生外出审批表等资料报账时带给会计审核,由经办部门自行保管)。

4)如外出活动符合车辆管理部门租车规定的,需填写《临时租车申请表》,经车辆管理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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