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8-2019、2019-2020年度
“十佳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表彰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业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推荐评选“十佳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报交流合作处初审后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十佳社会服务先进个人”须符合《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关于评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标准》中第七项“十佳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由申报人填报《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并自评等级,所在单位评议同意后提交推荐表电子版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纸质版至交流合作处(联系人:鲁飞鹏,联系电话:7253708)。
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逾期未报视为不报。
特此通知
附:1、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标准》的通知
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社会服务先进)
交流合作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