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0-14 09:21:03 点击:
珠城职组字〔2009〕7号
关于聘任陈东群等同志为骨干教师的决定
上一条:2009年9月起部分职工工资、津补贴调整情况说明
下一条:关于聘任刘辉珞等同志为专业带头人的决定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
邮编:519000
© 2021-2022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人事处版权所有